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就业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实...
以下三种情形导致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被动变更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变动前和变动后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 一、劳动者的原用人单位因行政命令而变更为新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七条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法规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以上,女职工50岁以上。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等有害健康工作并在此类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6人已浏览
1,180人已浏览
1,616人已浏览
1,0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