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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是把土地丈量之后,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在土地分配之后有地契什么的..。...
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户通过承包取得的是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首先,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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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土地改革简介:土地改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土地改革是指土地所有权的再分配,即把一部分人占有的土地转移给另一部分人所有。广义的土地改革不仅包括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而且包括土地租赁契约的改变。土地改革是一种通常存在争议的社会安排或改造,其目的是使政府能够管理土地的占有和使用。土地改革通常由政府或政府所支持的房地产商发起并重新分配,改革目标一般为耕地。有时土改会变为一种更具有革命性的计划,其中可能包括政府的强行拆除或接受,这也是反对土改的主要原因之一。无论世界各地,纵观其历史,人民对与土地有关的不满一直是挑起革命和其他导致社会动荡的最常见因素。对于在土地上劳作的人民来讲,土地所有者拥有着特权,即侵吞部分甚至大部分的产品然而并未对生产做出相应的贡献。这是阶级之间的不平等。因此,土地改革通常是指土地所有权由人数相对较少的富有者、大量土地的所有者(如贵族、庄园、农场主,或通称为土地主)向那些耕作者的转让。但广义的土改并非完全是这样,政府对土地进行的征收以及农业集体化改造亦被纳入。在改革过程中,部分转让会给予地主相应的补偿,金额从象征性的小数目至土地实际价值均有。而某些改革甚至不需要所有者同意,即土地革命。
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户通过承包取得的是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首先,这种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土地使用权,并没有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不是处分土地的所有权,而是在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前提下进行,一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发包方同意;二是只能转让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三是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终止,受让方需与发包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其次,家庭承包经营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不能把它和集体统一经营对立起来,实践证明,只有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才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形式。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申请续期的,国家免费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 2、申请续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件的所有权期满后,由国家免费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退还土地使用证并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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