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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有三种: (1)按人口承包,即把全部包种的土地面积按总人口平均,再按各户人口的多少决定其承包的面积; (2)按劳动力承包,即把全部包种的...
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XX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为减少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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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约束人们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有效的制度安排可以调节矛盾和冲突。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2],“造成国家间贫富差别的主要根源就是是否有一套好的制度能有效地减少社会运行的交易费用。若制度合理,则交易成本就低,交易也会较顺利进行,进而分工所带来的收益也就能顺利实现;否则,分工虽然能降低生产成本,但交易发生困难,分工带来的收益就会因交易成本过高而受损,甚至根本无法实现分工的收益。可见制度对经济运行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所谓的“好制度”,就是能够存在自发地、持续有效地减低社会运行的自动解决冲突的自我执行机制。一套好制度的形成,需要有明晰的产权运行机制,它是其他制度安排的基础;明晰的产权能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尊重与保护,从而使行为主体的内在动力得以激励”。地租是土地使用者在生产中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任何社会,只要存在着土地所有者和在土地上生产的土地使用者,地租总是客观存在的。土地制度作为国家调节国民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经济制度,通过规范国家、集体、个人在土地上的权属,实现国家集体土地的有效利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由于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实质意义上的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和处置权,无产权和地租功能的土地制度,不具有激励功能,不具有自发地、持续有效地减低社会运行和解决冲突的执行机制。从理论上分析,我国城镇化的困境难以避免。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将坚持“三保”原则 作为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将坚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保护耕地资源、保障土地权益“叁保”原则,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农户承包集体的基本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自主经营,包交国家和集体应得的各项费款,其余产品或收入归承包户所有。农民享有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权,但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依然是共有的。这项制度最早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实行,收效很大,进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飘向全国各地。 1978年,安徽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人民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省委作出把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借给农民耕种,谁种谁收、不向农民收统购粮的决策。“借地种粮”的政策唤起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引发了一些地区包产到组、包干到户的行动。凤阳县小岗生产队成为全国农村率先搞“包干到户”的一个典型。
经营是以户为单位的,款也应当发放到户。同时,由于土地长期不变的政策和“生不加、死不减”的政策,家庭土地在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又所有有村民资格的成员共有。因此,村民权是资格权,不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你家对于自己耕作的土地可要求政府直接发放补贴。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应当以村委存根或土地承包证为准,而不应当完全按照临时性的登记,如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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