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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包括:.楼道卫生打扫不彻底。楼道卫生是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应加强管理。 .小区绿化不及时,绿地内杂草清理不及时。物业...
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 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过差在物业管理公司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过、服务质量却不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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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 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于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包括:.楼道卫生打扫不彻底。楼道卫生是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应加强管理。 .小区绿化不及时,绿地内杂草清理不及时。物业应根据季节及时绿化,并对园区公共绿地的花草树木进行精心维护。 .小区雨天路面积水清扫不及时,雪天积雪未及时清扫。小区内公共卫生,物业应及时清理。 .小区路灯、楼道灯损坏未及时维修。属于物业公司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①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③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④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⑤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需要指出的是,少交或拒交物业费并不是对物业费置之不理就行了,而是要通过合理的渠道来反馈诉求。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业主委员会”了。如果业主跟物业闹得不可开交了,业主委员会应主动站出来,要求物业整改或撤换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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