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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如果工伤员工家属要工资的话,具体来说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
职工工伤死亡家属有什么赔偿?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伤人员死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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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都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来计算的。而本人工资,根据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则职工发生工伤时,以上三项补助金的计算标准按照月缴费工资作为计算标准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但是,如果单位未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或者职工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情况下,本人工资的标准又如何确定呢? 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案例都是以工伤职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的标准;而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则按照本单位参加工作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的标准。 但事实上,即使未办理工伤保险,其缴费工资也是可以确定的。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所以,在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应当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缴费基数作为月缴费工资来计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 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缴纳基数工资的,只要不超过缴费基数工资的上限,应该以实际缴纳的工资为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工伤员工住院期间家属的陪床费:工伤住院家属的陪床费用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是在工伤赔偿的协调中会酌情考虑。主要是应为陪床费用的发生实际是相对护理费的,像这种员工工伤住院期间却须他人照顾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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