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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能以物业公司服务存在瑕疵拒交物业费,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拒交物业费是合理的,反之不存在下列情况的,则不能拒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 2、将房屋出租赁合同中注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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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一般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业主家失窃,如果物业有过错,那么业主可以要求物业赔偿,如果物业没有过错,那么物业不需要赔偿。 物业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物业有违约行为或者因过错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可以要求赔偿,但是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是两码事,不能混同。
你好权利肯定是没有的、只有物价局批准的物业公司才有收费许可证。 但业委会有义务协助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对于不缴费的业主,业委会应该对其劝解,催促其缴费,甚至根据管理规约对违反规定的业主进行处罚。 至于管理用房业委会当然应该拥有自己的办公地点,这点是可以的,物业用房可以分出一部分作为业委会常用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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