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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是94方案购买的房屋吗? 2、如果是94方案,那么当时同住的成年人对房屋都有权利的。如果当时户口本是三个人的名字,那么房屋是三个人共同...
94方案指94年上海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由于当时售后公房的产证上产权人只能写承租人,造成同住人、购房人、工龄人及有购房资格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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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方案指94年上海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由于当时售后公房的产证上产权人只能写承租人,造成同住人、购房人、工龄人及有购房资格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所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在1996年出了个《处理公有住房出售后纠纷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按“九四”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实际上也是如此操作的。此后出台的95方案因为产权人可以协商写上多人,所以就不需要这样的救济措施了。
1、94方案买了售后公房,如当时你已成年,可享有产权共有; 2、97以后,再次买下成为售后公房,产证上是我父母的名字,你与前妻是同住人,你们应该有约定,否则你父母不可能做产权人的,如这样,就不享有产权了! 3、产权房与户口迁入问题不大的; 4、94方案只限定是在94年购买公房特定时间而设定的政策: 本律师曾成功的处理过多起涉及94方案的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售后公房产权纠纷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处理。双方应当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请第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公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移交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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