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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94方案购房的,购房时的同住人,购房人,职级人,工齡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可主张该房屋产权,但依法应在你父亲去世的二年内主张,而你父亲去...
对于94方案的历史遗留问题,因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律并不予以调整,因此可以不加上对方的名字。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处理公有住房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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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按照94方案的,要看有没有其他共有人,有的话,房子并不完全属于你父亲。 2、你母亲的遗嘱如果有效的,只有属于她的合法财产归你所有,她无权处分属于你父亲的财产。 3、其他几个兄弟姐妹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属于你父亲的财产。 4、如果能与你的兄弟姐妹达成一致,可以通过继承公证继承或者诉讼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反之你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写得相当凌乱,建议您就近当面咨询律师。 简述个人观点,按94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人仅为成年同住人中的其中一人,这是当时政策的所限,上海高院曾有司法解释明确,按94方案购买的房屋,其他同住人有权确认其在该房屋中的财产份额。 1)您所指的94方案房屋,您是否享有权益,需要依据相关材料才能确定; 2)即使您确实有权享有一定份额,析产后,若处置也是存在一定困难的。
94方案现在已经被95、96方案废止。但是,因为属于当时的政策遗留问题,确权官司确实很多。 应当认定,当时的已经成年的同住人或出资人也是房屋产权人之一。 但这个确权,需要权利人在生前必须起诉法院确权,否则视为放弃,则归产权登记人所有。 这里有2个要点:1、买房时候是成年人;2、权利人必须在生前起诉法院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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