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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高架快速路按照道路用地范围和交通运行特征,应当分别选择整体式高架道路和分离式高架道路两种布置形式。高架快速路主线结构外边缘与沿线既有建筑...
建筑物的面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居住建筑的建筑高度在20米及以下的,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得大于80米;(二)居住建筑的建筑高度在20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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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高架快速路按照道路用地范围和交通运行特征,应当分别选择整体式高架道路和分离式高架道路两种布置形式。高架快速路主线结构外边缘与沿线既有建筑物最小净距不小于12米,当最小净距不足12米或者设有匝道、沿线既有建筑物为环境敏感建筑时,其净距应当符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相关要求。既有高架桥和匝道结构外边缘30米以及隧道结构外50米设立规划控制保护地界,在此范围内进行基坑作业的,基坑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应当依法进行专项论证。
城市规划道路两侧建筑物之间或者地下车库之间因通行需要设置跨越城市道路空中廊道或者地下车行连通道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空中廊道的净宽度不得大于6米,廊道下净空高度不得小于5.5米,穿越宽度小于20米的城市支路的廊道下净空高度可不小于4.5米;(二)空中廊道需设置墩柱的,墩柱基础应当结合道路横断面形式、地下管线及轨道交通线路等控制要求予以合理布置;(三)设置空中廊道,应当进行专项城市景观设计论证;(四)地下车行连通道应当符合地下管线、轨道交通线路等控制要求;(五)空中廊道与地下车行连通道内不得设置商业设施。
本市绿道分为市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3个等级。绿道宽度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市域绿道主线慢行道宽度不小于4.5米,支线慢行道宽度不小于3米;(二)城市绿道慢行道宽度不小于4米,滨江、环城等骨架性绿道慢行道宽度不小于6米;(三)社区绿道慢行道宽度不小于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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