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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
只要不是合同,协议是没关系的,而且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定金退的时间说不准,因为必须再有人看上你的房子,然后他付了定金才能还你的,开发商收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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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这对后期办证会有影响,需要签订合同保障你的权益,你交了多少的房款,现金交付还是,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原则上定金不能退,必须要书面协议; 但是: 依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具体到,你首先要搞清楚房子是否具有销售许可等文件,因此原因导致的应退回相关费用。
(1)你完全可以拿到买家剩余未支付的房价款,你不必过于担心,有以下2种方法可以有效地保障你拿到房款(2)如果买家不付清房款,则不要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家。(3)如果买家还不支付剩余房款,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买家支付剩余房款。免得你不懂法律,造成消极后果。在我们没有正式建立法律服务聘用关系前,我们的上述意见仅供一般参考。而不属于你聘请的律师的专业意见,如果有任何问题,可以联系。顺颂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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