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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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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你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支付购房定金定金的合同,需要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退款: 1、购房者违约的,不能退款; 2、开发商违约的,可以退款; 3、若不可归责两方的责任,可以退钱。
根据你的描述,本律师认为需要先看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的内容,和开发商的经营资质等情况。对于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中对与定金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话,按合同约定出来。没有约定话,看对方若无违约情况,主张返还定金。否则很难要求退还,因为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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