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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明确,该“公房”现在的产权归谁,如果产权人还是公家,那该房屋是使用权房(公租房),私人没有产权,谈不上“过户”。公产房有房证,叫公产承...
公租房是不能办理过户的,但是可以变更承租人,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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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公租房的产权属于政府机关,居住公租房的人员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所以,公租房只能办理承租人变更,在办理公租房承租人变更时,需要经过产权人同意。《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我来回答一下公租房可以过户吗这个问题吧: 公租房既不能买卖,也不能过户。 一,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二,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1,保障性 2,政策支持性 3,租赁性 4,专业性 5,供应群体广泛性 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四,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公租房不能继承。公房承租权不属于户主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作为户主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与出租人协商继续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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