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客户,你好: 合同没有注明工资数额,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按本单位同岗位工资算。你领了1年的工资,没有提出过异议。个人认为你只能得到3个月的...
根据您的描述,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工资部分没有约定,如果您能证明原来薪酬的数额,单位应该按该数额发工资。如果不能证明,单位应该按本单位相同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继续上诉,规定只是只报酬什么的按集体合同处理,但还是应该订立个人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有效。但可以要求改正,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可主张赔偿。上的,是指所订立的不符合法定要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由此定义可知,一份劳动合同的有效与否关键看它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的条件。一方面包括所订立的合同必须遵守的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是不是符合签订合同的条件,意思表示是不是真实等;另一方面是指合同不能存在的情况,这在劳动法的第十八条有明确的规定:(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期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所以,只要是符合上面所说的要求,我们就有理由认为它合法有效,而对于其中没有约定完全的条款,可以采取事后协商或者由机关,人民法院等有关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所以没有约定薪水的劳动合同依然是有效合同。
我与一家公司签了一年合同,约定15000元每月,但双方事先口头约定的预留20%工资,在合同中被用人单位刻意写成了“另外每月生活补贴3000元到合同到期后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用人单位以此约定为由每月从本人的工资总额中扣除固定的3000元整(计算公式:15000*出勤天数/28-3000),并在本人辞职后拒绝支付被其扣押的所有工资。请问用人单位这种精心设计的(合同到期后重点就是“后”字了)、免除自身支付足额劳动报酬法定责任的约定有效吗?当本人月出勤少于6天时月工资就是负数(收入不够扣了,0出勤时-3000元/月),用人单位用这种方法扣押的工资真的可以合法地不支付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0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