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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征收土地闲置费或收回使用权,除不可抗力闲置外。《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一)未开工开发满一年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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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2年、依法应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收回条件的,也要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一年不满2年的,按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收闲置费和增值地价。对限制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
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2年、依法应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收回条件的,也要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一年不满2年的,按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收闲置费和增值地价。对限制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
1、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3、由国家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从安排临时使用之日起,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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