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2年、依法应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收回条件的,也要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
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2年、依法应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收回条件的,也要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作;土地为城市国有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予以收回。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8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3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