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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
首先,建议您先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内一般都会有关于面积确认以及面积差异处理的条款。主要查看:合同约定是按建筑面积还是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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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指建筑物按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截面积计算的各层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住宅的建筑面积对于购房者来说十分重要,但计算范围比较复杂,购房者需要有所了解。1、在住宅建筑中,需要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是:(1)单层住宅建筑物,不论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2)两层以上的住宅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底层建筑面积按方法(1)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因此建筑面积对多层和高层住宅来说,又叫“建筑展开面积”。(3)层高超过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人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乎面积计算。(4)用深基础做架空层加以利用,层岗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5)坡地建筑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族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和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7)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接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8)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9)建筑物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是指房屋的局部层次,层高超过2.2米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0)与建筑物连接的有往雨篷按校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篷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1)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性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校、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2)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3)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4)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姚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6)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7)室外楼梯作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8)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19)室内体育馆核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体育馆(场)看台下空间加以利用的,其超过1.8米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按多层计算)。(20)原始设计为假层(含顶层阉)屋面全部翻高后,前后墙沿口到楼板高度超过1.8米的,按实际计算建筑面积。2、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突出墙面的构件和艺术装饰,如:杖、垛、勒角、台阶、无枝雨篷等。(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3)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夹层。(4)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储油(水)池储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5)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6)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7)单层建筑物内分割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问。(8)层高小于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9)岗亭、警亭、书报亭等。(1O)里弄房屋后天井内的天棚。(11)利用马路、通道及隙地所搭棚架。(12)阁楼。(13)房屋的平台、晒台、花台、屋顶平台等。二、使用面积住宅套内使用面积的概念是每套住宅户门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净面积的总和。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包括吊柜)、户内楼梯(按投影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房间时,其一半的面积净高不低于2.1米,其余部分最小净高不低于1.5米,符合以上要求的可计入使用面积;否则不算使用面积。每户阳台(无论凹、凸阳台)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不计算使用面积;超过6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阳台净面积的1/2折算计处使用面积。从1997年1月1日起,北京地区经销的住宅商品房均以使用面积作为首次计价单位。为保持过去长时期以来住宅商品房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延续性,亦同时注明按建筑面积换算的单位价格。三、销售面积1、销售面积的计算原则如下: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房屋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那么单元住宅的销售面积怎样测算呢?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2、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1)套(单元)内的有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其它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商品房各套单元)之是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投影面积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一招:索取公摊数据;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让发展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 第二招:查阅有关资料;业主们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终设计图纸或者终设计方案、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此办法实现起来成本较高, 第三招: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是有关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约定来保障自己的利益。此办法为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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