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
自愿认罪,首先必须在庭审当中承认。认罪的范围只能是被指控的基本的犯罪事实,不要求承人所指控的罪名。对于认罪态度良好的嫌疑人,法官可以根据其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庭认罪与自首的区别有: 1、当庭认罪是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2、自首从轻处罚程度比当庭认罪从轻程度要大; 3、当庭自愿认罪是犯罪人在审判时,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自首是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第一,认罪时间必须在当庭,即一审庭审阶段。第二,认罪必须处于犯罪人的自愿,而且自愿认罪的态度还直接影响从宽幅度。第三,认罪的程度只要求达到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第四,认罪针对是事实,而不是要求犯罪人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当庭自愿认罪指的是,犯罪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认定本情节时应当注意; 第一,认罪时间必须在当庭,即一审庭审阶段。 第二,认罪必须出于犯罪人的自愿。 第三,认罪的程度只要求达到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而不是要求犯罪人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 自首、当庭自愿认罪是有一定关联性的两个量刑情节。但是具体量刑时是不同的。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