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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非过失解雇;经济裁员;破产、终止劳动合...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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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是实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真正的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除非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约定并经劳动者确认。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被派遣劳动者是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作人员。虽然他们从事的工作是用人单位的具体工作,但从法律关系来看,被派遣劳动者受劳务派遣单位委托,为用人单位完成劳务服务义务。所以,从本质上来说,被派遣劳动者仍然为劳务派遣单位工作,其工作内容仍然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作义务。
一般来说,劳务派遣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单位是派遣单位,劳动者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所在公司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因为你与所在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你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你安排新工作,未安排新工作期间应当支付生活费。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活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例如《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八条非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劳动者停工一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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