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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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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合同到期,单位提出终止的,则可以要求给予补偿(不是赔偿,因合同到期单位终止是合法的,具体详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2、具体补偿标准是工作一年或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予半个月的工资补偿。但08年前的,则一年或不足6个月的都是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3、工资是指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4、以前的合同、奖金、社保等可能已经难于追溯,一般是一年有效。具体的也可咨询一下当地的仲裁员或劳动大队的相关人员。5、另外再说明一下,工资是指工资条中的应发工资,不是实发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6.【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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