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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但也不排除某些开发商伪造相关合同的可能性。 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
首先购房者要先进行产权的调查。然后可以提存房屋的产权证。而且购房者要在交易中心登记之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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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一般不构成犯罪,只要合同有效,买房人有权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要认定“一房二卖”的行为人构成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出卖人实际取得购房款。 以下情形不属于犯罪 下列“一房二卖”应当作为民事纠纷,不应当认定为犯罪: 1、出卖人作为实际房屋所有人,与他人签订多份合同,将房屋选择过户给一人,对其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退还房款的; 2、出卖人虽未将房屋过户登记给买受人,但已实际交付买受人,且不影响买受人实际使用的; 3、名为房屋买卖,实为以房抵债的。 其实一房二卖大多数时候都是属于民事上的欺诈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只有少部分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那么才有可能构成犯罪,其中有很大可能会按照合同诈骗罪来对待助理。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一般要考虑三个因素,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出卖人实际取得购房款。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网签的程序为: (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 (3)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一)网签系统房源及价格信息与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内容不一致,开发企业不整改的; (二)不按照审查通过的商品房预售方案执行,情况严重的; (三)通过拟定或撤销商品房定购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行为扰乱商品房交易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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