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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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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通常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出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出二十四小时的用人形式。在非全日制用人的情况下,小时薪水准则是用人单位按两方商定的薪水准则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薪水,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薪水准则。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薪水准则,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薪水周期最长不得超出十五日。
目前,法律中无临时工这个概念,只要是全日制用工,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比如每周工作不到24小时,每天不超过4小时的,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自95年《劳动法》实施以后,我国已经取消了原有的固定制员工、临时工的区别,也就是说早就没有了“临时工”这个说法。 建立劳动关系,就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要求,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一般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缴纳。 根据《非全日制用工意见》第10—12条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由此可见,除工伤保险费属于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外,在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上, 用人单位没有强制性义务。 非全日制职工参与社保流程: 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 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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