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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有关工伤伤残赔偿的表述,都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五级、六级伤残的或者七级至十级伤...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有关工伤伤残赔偿的表述,都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五级、六级伤残的或者七级至十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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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本人十三个月的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 4、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七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住院治疗工伤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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