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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员工多久不上班时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这个一般是根据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来决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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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出走失踪,如果是个人行为,没有在上班时间的,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果在上班时间的失踪,需由单位履行报案、报险、善后等义务,最后案件确认后按实际情况分别处理,如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的,劳动合同解除失踪工伤公司可以解除,公司不需要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若员工连续多日未经批准无故缺勤,关于是否可解除劳动合同,须视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准则。通常情况下,当员工连续旷工超过三个自然日,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不过,这并非绝对的标准,实际情况可能因用人单位的具体规定而有所差异。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已经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全体员工公布或以其他方式告知,同时明确规定连续旷工达到特定天数(如三个自然日以上)即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便可据此条款单方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行使解除权时,必须遵守相关的程序规范,例如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等。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形。另外,如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形,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请参考以下内容:如果公司有旷工相关规章制度,按规章制度操作。一般公司旷工三天会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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