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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一)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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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病假期间员工没有上班,所以工资不是按际支付的,而是按照日薪×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支付的。日薪并不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而是月薪计算基数÷当月薪日的结果。工资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的工作日和法定假日。例如,在标准的时间制度下,将每月的天数计算为休息日。《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方法》对工资计算基数有明确规定:(1)劳动合同约定的,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作场所(工作场所)的工资基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确定的基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基准时,根据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的基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未约定的,使用者和员工代表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必须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使用者和劳动者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根据劳动者本人所位(职务)正常上班的月薪的70%统一决定。(1)连续工作年数不足2年的人,病假工资为上述计算基数的60%(2)连续工作年数不足2年的人,病假工资为上述计算基数的70%(3)连续工作年数不足4年的人,病假工资为上述计算基数的80%(4)连续工作年数不足6年的人,病假工资为上述计算基数的90%(5)连续工作年数超过8年的人,病假工资为上述计算基数的100%
如何计算员工病假工资:计算病假工资,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个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一个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病假工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约定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岗位)相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未约定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当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照上述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计算系数按以下方式确定。以上海为例(不同地方的规定不同,有些病假工资比例没有规定那么详细):(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伤连续休假不满6个月的,企业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病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算;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算;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算;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算;⑤连续工龄满8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算。(2)职工患病或者因工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企业应当支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算;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算;③连续工龄满3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算。确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系数后,就可以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病伤假期工资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修正草案》第十六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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