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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
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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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怀孕了,公司是不能单方解除您的劳动合同的。并且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您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提起劳动仲裁(不收费),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员工怀孕了,公司不可以辞退该员工。辞退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在妊娠期、产期、哺乳期间,使用者不得以经济裁员、不能胜任工作、医疗期间和劳动合同履行条件发生客观变化的理由辞职,但妊娠期女性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况,例如严重违反纪律,使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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