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只是原则规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没有进一步的司法解释。婚姻法三十八条第二款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
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 二、实践中可以有这些情形: 1、曾犯罪行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手段特别恶劣,无明显悔罪表现; 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律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视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1.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视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