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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二手房房产证注意事项一、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二、整个交易过程中...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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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产权房产证的办理: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的整栋楼的房屋权、《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1、选择一家担保公司协助:因为银行在受理二手房贷款的时候需要一家担保公司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担保公司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担保公司代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且要求贷款申请人出示相关资料; 3、与银行或是担保公司面签,签署相关协议包括担保协议,告知权利义务; 4、评估师入户评估; 5、资料递交银行审验,审核通过后告知担保公司贷款比例; 6、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7、银行见到完税凭证将贷款部分发放给业主; 8、房产证下发之后,将房产证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由担保公司送交银行,贷款办理完毕。
1、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2、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3、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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