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劳动合同无效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2021-10-24
劳动合同法》对无效劳动合同所形成的劳动关系,采取认可的态度,确定劳动关系的无故原则,即书面劳动合同的无效不一定会导致劳动关系无效,不影响劳动者依法享有各种劳动权益。劳动合同不是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唯一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使用者自雇佣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即发生了劳动行为,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从法律上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聘工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下情况,劳动关系成立。a.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b.用人单位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c.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使用者对劳动者是否有实际劳动者的事实是双方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劳动合同无效和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关系是一种状态,而不是一种法律行为,只有法律行为才存在效力问题。作为一种状态,劳动关系是客观情况的反映,不存在效力问题,因此就不存在无效的情况,无效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对劳动关系的认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