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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提前解除的,先看租赁合同中对此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出租人可以让承租人赔偿损失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如...
出租人对于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维权方法是:合同中约定以押金承担违约责任的可以扣留相应的押金作为补偿,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出租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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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2号《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提前收回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房合同未到期的,可以提前解除,但是没有合同解除情形时,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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