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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首先你要弄明白只有市、县级政府才有权利征收并拆迁你的房屋。 2、若征收房屋,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若政府要拆你房屋,你要首先要求出示房屋征收决定,即便征收你租赁的房屋也是如此。 3、要求政府对你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已确定补偿标准并与你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应当补偿的费用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两项,若政府在作出裁决后,你还不同意,那么政府就会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4、若你认为补偿标准太低,可以申请征收决定做出机关对补偿标注予以裁决。对裁决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另外,对于房屋拆迁维权,一定要把握最好的维权时机,也就是在房屋拆迁之前,若房屋被拆迁后才想到维权,那时就会增加很多困难。建议你找一个法律顾问,全程监督政府的拆迁行为,以防止政府胡拆乱拆。
属于你父母的拆迁部分,他们有权自由处分,但不能损害到你们兄弟的合法拆迁份额。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根据你的陈述:1、经公证的协议比没有经公证的协议在法律上的证明效力更高,因此为避免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去公证一下。2、关于你婆婆对于该套房子的份额,虽然当时动迁时你婆婆享有18万元的平均户口人头的份额,但在购买新房时,产证上并没有你婆婆的名字,从法律上应认为你婆婆将她享有份额所表现出的金钱全部赠予你们夫妇,因此该房屋应属于你和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婆婆对该房产不再享有权利;但你婆婆对该房产享有居住权,一旦你们出售该套房屋,在你婆婆不同意或者没有妥善安置你婆婆的情况下,出售的房屋的合同可以是被撤销的。3、你们的房产是在婚后取得的,而非你丈夫的婚前财产;虽然仅有你丈夫的名字,但在法律上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点你无需担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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