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房子是我的名字, 但是我现在要拆迁, 他又把房子过户给我, 我该咋办

2022-05-06
根据你的陈述:1、经公证的协议比没有经公证的协议在法律上的证明效力更高,因此为避免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去公证一下。2、关于你婆婆对于该套房子的份额,虽然当时动迁时你婆婆享有18万元的平均户口人头的份额,但在购买新房时,产证上并没有你婆婆的名字,从法律上应认为你婆婆将她享有份额所表现出的金钱全部赠予你们夫妇,因此该房屋应属于你和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婆婆对该房产不再享有权利;但你婆婆对该房产享有居住权,一旦你们出售该套房屋,在你婆婆不同意或者没有妥善安置你婆婆的情况下,出售的房屋的合同可以是被撤销的。3、你们的房产是在婚后取得的,而非你丈夫的婚前财产;虽然仅有你丈夫的名字,但在法律上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点你无需担心。以上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