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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职工旷工的处理: 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
1、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员工有矿工的行为,单位只能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但是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旷工行为是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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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旷工处理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原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但该条例已经于二○○八年一月十五日国国务院令第516号废止。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四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中规定处罚办法。一些省市规定对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规定处罚办法,职工连续旷工15天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支持。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浙法民一(2009)3号第四十五条对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连续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已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无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1.旷工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果员工的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具体要看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认定旷工符合以下条件: 第 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 第 二、没有正当理由旷工; 第 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旷工的处理一般有以下形式: 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错误并责令反省; 第二次旷工、通报批评给予员工警示,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记大过处分; 第三次旷工、开除或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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