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女员工产假期间工资的规定根据2012年4月8日公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上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
除了每月固定的五险一金之外,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教师工资,所以,正常情况下,只要不是教育部门统一的安排,学校无权克扣你的工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通常在下个月支付上个月的工资,这是允许的,比如5月的工资在6月支付,如果拖过6月就违反50条规定了。 2、但是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应在几号发上个月工资,你查查当地是否有自己的《工资支付条例》,里面会详细规定。例如深圳市的规定是不得超过支付周期7天。(如果周期是每月底,就是次月7日前发;如果周期是每月20日,就是27日前发)
各种名称的工资都是叫法或者发放考核标准不一样而已,实质上都是工资性收入。任何一块工资拿出全部或者部分挂钩考核就可以称为考核工资。都属于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管理范围。所以岗位工资也不是铁工资。
我国《劳动法》和法规对事假工资没有具体规定。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转换的通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薪天数,扣除事假工资的最高限额是劳动者的月薪÷21、75×事假天数。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各项:(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企业或雇主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方式向劳动者支付非货币性收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2人已浏览
1,732人已浏览
2,607人已浏览
3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