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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以XX领导职务名义对外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以及涉及总局领导重要活动、讲话的稿件,须经总局领导本人同意并签发后,由办公厅送新闻媒体刊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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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和有关材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规定,交本部门文秘人员整理、归档。五、保密、安全工作制度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
凡以XX领导职务名义对外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以及涉及总局领导重要活动、讲话的稿件,须经总局领导本人同意并签发后,由办公厅送新闻媒体刊发。个人撰写的业务、理论探讨文章,不涉及税收工作动态或领导讲话、内部信息资料的,一律文资自负。未经总局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以XX名义或署以XX机关名称发表。在经领导同意参加的学术会议、讲课中,不得擅自举表内部工作动态和政策动向。不得以学术报告、理论研究名义对外披露本正式发布的涉税信息。
为保证总局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处理税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XX、国务院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以外,总局领导一般不参加各务机关召开的会议、礼仪和事务性活动;也不以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参加社会上类似活动的署名、祝贺。确有需要,应当事先报告XX。办公厅要从严掌握,提出意见报批。元旦、期间局内各单位一律不搞相互走访和拜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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