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原有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的,恢复耕种一般算各家承包地的。...
处理空宅基地的两种方式是: (一)向当地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农村空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 (二)经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将多余的空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宅基地是依法使用,为了保证宅基地处于依法使用状态,县级国土部门随时可以重新审批,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群众的某些举动可以影响确定审批对象,政府可以多确定几个审批对象,可惜最多有一家符合规定可以被批准。你所说的遗嘱就属于这种情况,当然差不多是多此一举,没有现实意义。你姑姑结婚以后就不是娘家人了,娘家的宅基地自然与其无关了,即便离婚后短时间内法律也不能把其认定是娘家人,她自己也不能认定是一个家庭,因此她不能被批准宅基地,也就谈不上房子了。不过娘家人可以让她居住,也许是必须让她居住。你父亲没有弟兄,你们家有两块宅基地就违反一户一地政策,你们家的两块宅基地依法都不能被批准使用权。法院就不应该管你们家的事,那个判决说有使用权,纯属知法犯法,属于被严厉处罚的范围
闲置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申请宅基地的村民重新分配。《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特殊情况除外);(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造新旧房屋,不自行拆除原宅基地;(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庄,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四)骗取批准或者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7人已浏览
333人已浏览
604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