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怎么处理

2021-11-19
闲置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申请宅基地的村民重新分配。《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特殊情况除外);(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造新旧房屋,不自行拆除原宅基地;(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庄,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四)骗取批准或者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

相关法规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