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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厨师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厨师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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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厨师切菜中伤手算工伤,休养期间工资照发。 2、厨师在切菜中伤手,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1、厨师切菜中伤手算工伤,休养期间工资照发。 2、厨师在切菜中伤手,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厨师切菜中伤手算工伤,休养期间工资照发。厨师工作时间,切菜中伤手,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十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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