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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是不合法的。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工是有限制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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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是不合法的。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工是有限制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是不合法的。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工是有限制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工不属于劳务外包。《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和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务外包是指用人单位将本单位的某些事项外包给其他机构,由《民法典》中的合同编制调整。劳务派遣工和劳务外包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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