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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政府违反征地拆迁的法定程序,强制拆迁,其拆迁活动就不是依法进行的,被拆迁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抗拆迁活动,属于正当防卫,理论上讲就不...
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房屋。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如被征收人即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行政诉讼的,对于现在允许强拆吗这个问题,首先政府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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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拆怎么办一、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因此,当政府强拆了你的房屋,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时,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申请行政复议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三、提起诉讼应注意什么1、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出起诉。2、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3、注意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注意被告主体的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在房屋过程中,被拆迁人遇到了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的,被拆迁人对保利行为掌握相关证据后,向公安报警。如果公安在接到报警后,置之不理时,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的上一级或者公安所属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拆迁人应当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拆迁方式、拆迁限期、过渡期限、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补偿标准、安置用房地址等事项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布,并书面通知被拆迁人;拆迁人不公布的,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搬迁。 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未登记的,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确认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规定、调整,每年3月底前公布,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调整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应当真实反映市场行情。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估,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接到复估申请之日起5日内出具复估报告。拆迁当事人对复估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另行委托不低于原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的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复估或者重新委托评估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经复估、重新委托评估,仍达不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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