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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是可以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而有些征收部门会采取强拆的手段进行拆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厂房遭受到非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政府强拆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如果现在该厂的负责人已经不是老板的姐姐,或者说老板的姐姐已经与该厂没有任何关系,你们是无权占有她的房子的,可以说你们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2.如果该厂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你们应当起诉该厂,如果该厂属于个体工商户,你们可以该厂的负责人为被告起诉。 3.不论是否以后能执行过来财产,你首先要做的只能是起诉,胜诉后才有希望将财产执行过来,如果不胜诉,你即便天天占着她的房子,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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