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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是什么样子的

2021-05-30
(1)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2)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拍卖土地报批具体资料;(3)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负责完成办理拍卖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4)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征地手续;(5)由市局用地科完成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6)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拍卖土地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7)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8)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拍卖地块的出让底价。

相关法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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