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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为赠与的,则不可以追讨房款,但是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重新订立买卖合同,则可以追讨房款。...
赠与的时候没有明确约定给二个人,而只给自己子女的,另一半对房子无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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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下面几点对您有帮助: 1、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结婚后,女性父母赠送的房子一般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女性父母明确表示只给女性一个人所有的话,就必须认定自己孩子的个人赠送,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是女性的个人财产。
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儿女婚姻期间父母赠送的财产算,但如果父母明确表明赠与自已子女一方的,那么则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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