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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儿女婚姻期间父母赠送的财产算,但如果父母明确表明赠与自已子女一方的,那么则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
1、你老妈能赠送给女儿的,只是老妈应有的部分: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你老妈应继承的份额。2、你父亲的遗产:应由你老妈、女儿和你父亲的其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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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妆是女子出嫁时,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各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其所送的嫁妆也会不同。从形式上看,女方娘家陪送嫁妆是在双方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而这种陪送也有被认定为“赠与”的可能。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夫妻在此后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是结婚时女方的父母给予女方的,应认定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上述条文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该条是以父母对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是确定了赠与行为成立为前提,即首先假设赠与成立,然后在此基础上讨论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的问题。所以,要解决夫妻财产纠纷的第一个问题是正确认定赠与的成立与否。如果赠与合同没有成立,那么父母赠与房产的归属问题便无从谈起。对于房屋赠与问题,一般来说房屋赠与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即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样赠与行为才算成立。
父母财产不给女儿的情况下,女儿可以提起诉讼,但父母坚持不给的话女儿无权分得财产。这是父亲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造成的。父亲不想把遗产留给女儿那是违背法律原则的。《民法典》(2021.1.1生效)中明确规定了儿女作为第一继承人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女儿有权继承她的份额,但必须尽到赡养的义务。只有一种可能存在,那就是父母立下遗嘱的情况下。如果所立遗嘱严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女儿可以提起诉讼,撤销原遗嘱。父亲的这种说法也不正确,其中包含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他做的一部分行为于法律的宗旨相违背,同时也违背了当前社会所提倡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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