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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询问的问题“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谁纳税”,答案如下: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
(1)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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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是转让方当事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转让土地使用权增税率的计算方法是应缴增值税=(所有价格和价外费用-土地使用权的价格÷(15%)×5%。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转让到4月30日为止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应该支付增值税=(所有价格和价格外的费用-土地使用权的成本)÷(15%)×5%。
1、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须缴纳土地增值税。 2、契税。受让方应按照转让价格(或评估价格)缴纳契税,税率为4%。 3、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4、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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