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分公司的账在总公司的处理方式是账务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单位,只做往来账。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
1、并入总公司处理。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账务可以不单独核算,而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单位,只做往来账。可设置“内部往来”的会计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并入总公司处理。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账务可以不单独核算,而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单位,只做往来账。可设置“内部往来”的会计科目,处理内部往来款。 2、《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条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3、母公司,是指控制一个或一个以上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下同)的主体。 4、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主体。
分公司注销,总公司账务的处理方法是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分公司净资产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很简单,总公司当时收到款时是如何做账的?如果是做收入,则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而实际上其中有部分是应该归还给分公司的,因此其中应该挂一部分款在“其他应付款”科目。这样说的话,你只需要再做一笔,借:应收账款(不一定就是应收账款,而是当时收款时对应的科目)贷:其他应付款-分公司然后,归还时,借:其他应付款-分公司贷:银行存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9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540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