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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并入总公司处理。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账务可以不单独核算,而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单位,只做往来账。可设置“内部往来”的会计科...
1、并入总公司处理。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账务可以不单独核算,而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单位,只做往来账。可设置“内部往来”的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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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总公司当时收到款时是如何做账的?如果是做收入,则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而实际上其中有部分是应该归还给分公司的,因此其中应该挂一部分款在“其他应付款”科目。这样说的话,你只需要再做一笔,借:应收账款(不一定就是应收账款,而是当时收款时对应的科目)贷:其他应付款-分公司然后,归还时,借:其他应付款-分公司贷:银行存款
无论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只要是有独立经营的业务,都应该设立独立的会计核算帐套进行报账。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无论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只要是有独立经营的业务,都应该设立独立的会计核算帐套进行报账。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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