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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只是享受生育津贴。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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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这就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我能不能同时享受李秀婷读者来信说:我上个月刚休完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公司给我正常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我回到公司上班后,公司人事科长告诉我,因为我已经领取了社保中心发放的生育津贴,所以我应退回由公司发放的3个月工资。根据国家有关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可从社保中心领取生育津贴。一般来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这就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
女职工产假期间,只享受生育津贴。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补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使用者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使用者支付。女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根据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使用者支付。《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已按时全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所需资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第十五条员工应享受的生育补贴,根据员工的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使用者上年度员工的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休假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根据社会保险经营机构认定的本公司自然年度加入保险的员工每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每月加入保险的员工数量之外的确定。如果使用者没有上年度员工的月平均工资,生育补贴以本公司本年度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础计算。第十七条员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其生育补贴由使用者按员工原工资标准每月更换,社会保险经营者按规定支付给使用者。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营机构直接向金融机构支付生育补贴。员工享受生育补贴的,视为使用者已支付相应金额的工资。生育补贴超过员工原工资标准时,使用者应向员工支付生育补贴馀额的生育补贴低于员工原工资标准时,差额部分由使用者补充。员工依法享受的生育补贴,按规定免除个人所得税。本条所称的员工原工资标准是指员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员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实际参加工作的月数计算。
辞职了不可以领生育金.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保险是有条件支付的,各国规定的条件不一致,主要包括: 1)受保人不再从事任何由报酬的工作,雇主不再支付受保人全部或部分工资。 2)缴纳的保险金必须达到一定的期限和数额。 3)受保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工作期限。生育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1)生育职工单位证明;(2)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死亡证明);(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各地要求的文件不一样,具体要和当地部门联系。《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1)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职工单位证明;(2)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报销标准: 1)产假。正常产假为98天,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个部分。产前假为15天,产后假为83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假以四个月划界,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2)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国家对女工怀孕期间实行收入保障制度,立法规定,女工在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此外,国家规定的物价补贴照发。 3)劳动和健康保护。主要措施有:不得在女工怀孕期间安排从事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也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岗位劳动的女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不得安排夜班工作,并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允许女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按出勤对待,并相应的减少生产定额。 4)哺乳期待遇。在婴儿不满一岁时,女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哺乳往返时间算劳动时间。在哺乳期间,不得安排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安排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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