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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有什么程序

2021-03-16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通过小编的这篇文章,大家应该对房屋倒塌后空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归谁这个问题有了一定了解。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如果因为自然原因导致房屋倒塌,并实际使用土地人发生变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归实际使用人。而房屋倒塌后两年土地仍未使用的,政府部门会收回土地使用权,这时候,国有土地使用权就属于国家所有。

相关法规

《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七条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变更登记。 第四十八条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土地用途变更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已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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