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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指购房支付首期规定房价款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购房款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偿贷款履行担保行要理解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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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成为现房之前,属于期房阶段,此时的房子不能出房产证,只有预告登记证明。如果要办贷款,就需要用此房屋作抵押登记手续,房管局会给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一张抵押物的凭证,就是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用以证明此房屋是抵押给抵押权人的。
甲方:代款方(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 丙方:担保方(开发商): 一、总则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申请购房贷款事宜,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 二、代款金额、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1.代款金额: 2.甲方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乙方购房款名义。 3.贷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4.贷款利率为年息%,起息按贷款实际发生日起计息;计息按贷款余额计算。 5.还款 (1)乙方以一次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2)首期还款日:年月日,计元。 剩余款期分期并于每月日前偿还。
1、贷款人申请;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2)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3)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 (4)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2、贷款银行审查;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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