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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商品房可以要求退税吗

2021-10-25
确定产权人时,必须考虑退税。根据有关规定,1998年6月1日以后购买商品的个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征收基础的扣除。具体退税手续如下:1、签订购房合同,分期付款的,应向房地产经纪人发行相应金额的收据,确定购房日期(二手住宅应由税务机关发行)。2、根据购房合同和第一期房费收据,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发行个人所得税支付书,妥善保存原件和复印件,取得生育票后登记。如果生育票抵押在银行,请向银行发行相关证明书,提供在发行日期页面和共享者页面上盖红印章的生育票复印件。3、必须在产权证发证日期后的六个月办理登记(期间遇四月份退税则顺延一个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4、注册需要以下资料:*购买住宅合同(所有签订的预售合同.销售合同)*购买住宅收据(包括原收据.解除收据的复印件由房地产经纪人盖章)*生育票的原件(或贷款银行的证明书和盖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贷款人提供)*身份证(生育票的多人必须同时提供)*委托书(所有权人2人以上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复印件。5、扣除金额按房价符合退税规定的部分计算,贷款利率在2003年5月31日以后扣除。

相关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一)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产存储。 (二)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三)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四)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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